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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将有大突破
2008-07-27 [关闭]

    国务院9日通过的《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中要求,今年重点任务之一是“要出台收入分配指导性意见”。有发改委人士分析,这意味着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会在年内亮相,各界所盼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将在今年迈开步伐,预计将对近日争议颇多的国企高管和公务员工资作出改革。
 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热点:
  1、官员收入公示。新疆阿勒泰地区要求将官员的财产(包括工资、奖金、福利,以及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劳务所得)全部公之于众,以便于社会的有效监督,有评论称该《规定》被认为是中国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良好范本,对推动中国的党政官员财产公开立法具有积极意义。
  2、央企高管薪酬。央企管理层年薪动辄数十万、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以上,而大多数员工月工资一两千元,差距悬殊。为加强央企收入分配管理,国资委启动了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改革事宜,建立公平的央企薪酬体系势在必行。
  3、公务员工资改革。深圳、上海等地已经率先招聘聘任制公务员,中央新的五年反腐规划也提出建立“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”,公务员工资市场化正逐步推进,公务员能上不能下的局面将得以改善。
  4、垄断行业工资限高封顶。中国正在研究探索对垄断行业平均工资实行限高封顶的办法。专家认为,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,不过是个治标不治本的方法。
  5、工资集体协商制度。工资协商制度有利于缩小市场经济中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,确保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,对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工人的积极性也有着正面意义。从理论上看,这种制度应该是劳资双方互利双赢的选择。但现实情况却是,这项制度在中国的推进并不顺利。
  6、最低工资改革。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1000元,特区外为900元,该标准也成为为中国大陆最高水平;广东也计划年增职工工资14%。这一调整可以促进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,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。
  作为体现社会公平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,从2006年进入决策层视野后,一直成为公众热议和热盼的改革。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“四个提高”,即“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,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,提高低收入者收入,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”。这被认为是实现“劳有所得 ”的路径。
  在2008年年初,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新年贺词中又提到了“劳有所得”这一重要民生目标。专家表示,2008年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将会取得较大进展,劳动收入要增加,收入的差距将缩小,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,但是应当打破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格局,这已经提上议事日程。
  而由国家发改委、原人事部等部门牵头制定的改革方案,至今尚未亮相。学者们一直希望收入分配方案是个一揽子方案,既包括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,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,也包括相应提高“低保”水平。更重要的是改革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。
  收入分配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,到了2008年,收入分配改革将有具体的指导性意见,从全民角度实现劳有所得,而最近社会上关于国企高管和公务员工资的争议,预计也将在收入分配改革的具体意见中得以体现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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